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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学习资料[2017]第36期

发布时间:2017-10-10 16:22:00   点击量:

宪法学习读本
第二章  宪法法律至上
       (二)政治权威受宪法法律约束
       与此相对,倘若一部宪法没有了权威,执政者的政治权威也将大打折扣,甚至沦为笑谈。曹锟的“贿选宪法”就是这样一个反面教材。
       客观地说,这部中华民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规定了一些符合当时世界主要宪法潮流的条款,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并非毫无可取之处。但是,因为其“贿选宪法”的恶名,人们对它没有尊重只有嘲笑,宪法的权威更是无从谈起。后来,这部颇有价值但失去民心的宪法随着曹锟的倒台,在一年之内就成为了一张废纸。
       能过上面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在现代法治国家,持续的政治权威必须依靠宪法和法治来实现,通过制度化的程序来维护。民众之所以支持某种权威,首先是因为这种权威是基于宪法的授权下形成的。若宪法获得权威,政治统治也会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服从。我们只有立足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性,才能在理念上确立权力绝对服从宪法和法律的价值原则,使得政治权力只能在法治范围内运作,才能保障政治权威的持续正当性。
       小知识
       贿选宪法
       1923年的中国处在军阀混战的北洋政府时期,当时诞生了一部《中华民国宪法》,史称“曹锟宪法”。当时,总统的选举和宪法制定是在一起进行的,而曹锟为了当选总统,承诺发给每个参与会议并支持他的议员5000大洋的贿选费。就这样,曹锟如愿当选了总统,做贼心虚的曹锟在当选后的数天内,草草完成了宪法草案的二读和三读程序,公布了宪法全文。这部宪法是为了给曹锟当选总统披上合法外衣,因此获得了“贿选宪法”的恶名。
       (三)党纪与国法统一于宪法之下
       在现代民主国家,执政党是政治权威最主要的代表者,执政党的权威要通过宪法权威来实现。在我国,宪法在序言部分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但政党不是处理具体事务的国家机关,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党的领导需要以宪法权威为保障。只有具备有效的权威能力,党才能领导国家的发展和社会建设。
       以宪法权威体现党的权威,意味着党的权威是服从并服务于宪法权威的。只有认真落实宪法,才能真正保证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党根据其宪法地位长期执政,在如今国家治理日益现代化的条件下,必须通过宪法法律规范自己,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才能巩固自身的执政地位。那么,党的纪律作为党的权威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与国法的关系又是如何呢?
       首先,党纪与国法是统一于宪法之下的制度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曾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一讲话精练地阐述了党纪与国法相国相成,共同促进的和谐关系。党纪是管治党的重要基础,国法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虽然党纪与国法在制定机关、具体内容、适用对象、实施机关、责任形式等方面不尽相同,二者不能简单混同,但它们都必须服从于宪法的权威,在宪法的指导下相互补充、相互保障,构成执政党和国家的基本治理制度,构成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