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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学习资料2020年第43期

发布时间:2020-06-24 15:49:56   点击量: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
(接上文)
第六章 其他专项作业
       二十、设备移动
       移动前,作业部门应明确采用车辆牵引还是人工推移,落实移动路线,避开高压线、建构筑物,对移动路线上的临时用电线缆进行保护或拆除,将设备重心和高度降至最低点,检查移动轮,收好电缆线,收起支撑脚;严禁移动正在运转的机械设备。
       移动中,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密切关注设备移动、人员状况和周围环境;严禁设备前方、下方站人;严禁把设备当梯子进行登高作业;严禁人员站立或坐在设备上,严禁以人的重量平衡机械;设备上下坡时,必须采用拖车方式,严防设备失控。
       移动中,应保持方向,调头或横向移动应确保周围无电线或其他设施,避免碰刮。
       设备停放时,必须放下支撑脚或固定制动装置,防止设备移动、倾倒。
       二十一、.设备检修
       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设备检修。
       应严格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检修,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设备带电或运行中进行检修;应设置检修警示标识,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应确保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牢固;对设备支撑部件进行维修时,应提前采取防垮塌支撑措施;筒仓输送系统检修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隔断与明火作业相连的管道、孔洞。油罐区检修,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程序,对毛油罐动火作业时,严防燃爆;对于采取浸出工艺的油脂,还要检测罐体上部空间的溶剂含量;对于罐体老化或因其他原因结构受损的,应及时处理或弃用,确保罐体安全。
       应确保电气设备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接头、插座等不许出现裸露和松动。
       作业后,必须认真清点工器具,严禁将工器具、废弃物遗留在设备内或检修现场。
       二十二、临时用电
       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临时用电作业。
       应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标识,开关箱必须具有漏电、过载、短路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的严禁继续使用。
       铺设临时用电线路,在验收合格前严禁送电;临时用电执行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控”。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检查临时用电审批相关手续;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要求上一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一级;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配电箱、开关箱检修作业时,必须将前一级电源隔离开关断电,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钥匙由断电的电气人员保管,严禁带电作业。
       临时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照度、防爆等级、防尘、防水、防震等要求。
       作业中,发现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按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作业后,应清理打扫现场,现场负责人确认无隐患后,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二十三、高处作业
       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高处作业。
       雨、雪、大雾、雷电及风力超过5级的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严禁夜间高处作业。应安排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配备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绳作业,应穿软底防滑劳保鞋,严禁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
       高处作业使用的扶梯、升降平台和临时架设的作业平台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把设备当扶梯进行高处作业;应在高处作业区域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人员穿行。
       作业时,安全绳应系牢在系留装置或固定的设施上,严禁作业人员向下抛扔物体;作业后,应清理工器具和物品,严禁留存高处。
       二十四、有限空间作业
       必须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先打开人孔、料孔等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检测有限空间氧气和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不应小于19.5%,磷化氢气体浓度不应高于0.2毫升/立方米。氧气浓度小于19.5%,磷化氢气体浓度高于0.2 毫升/立方米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严禁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缺氧或有毒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应穿防静电工服,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
       进入有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一起检查安全措施,记录进入人员人数、姓名和工器具,统一联系方式。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脱岗。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监护人员应立即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二十五、吊装
       必须执行吊装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吊装作业。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应在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标识,明确现场负责人、指挥人员、司机、司索人员、监护人和安全监督员及其职责,指挥人员、起重司机、司索人员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吊装作业上岗证书,起重设备装拆由相应单位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
       现场负责人应检查吊装作业许可相关内容,对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检查,严禁身体不适或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作业;检查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工器具、仪表、电气设备等。
       作业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没有现场指挥的命令,除危及生命外,任何人不得擅离岗位,应听从指挥,按应急程序处置。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
       作业后,应清理打扫现场,现场负责人确认无隐患后,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室外吊装作业遇到雨、雪、大雾、雷电及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停止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