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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学习资料(2014第13期)

发布时间:2014-03-26 11:51:00   点击量:

  一、《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有什么规定?

  (一)违法行为: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出租柜台、摊点、景点等未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或者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未尽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的。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出租柜台、摊点、景点等未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或者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未尽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的”。

  实施标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罚款:

  (1)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出租柜台、摊点、景点等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部分未尽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有一处出租柜台、摊点、景点等未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

  (3)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有两处以上出租柜台、摊点、景点等未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的,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行为: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组织临时性大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公众聚集活动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

  法律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处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五)组织临时性大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公众聚集活动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

  实施标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罚款:

  (1)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组织临时性大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公众聚集活动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组织临时性大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公众聚集活动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以及人数难以预计的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组织临时性大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公众聚集活动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罚款。